八八會館郭哲敏 經營博弈、地下洗錢判刑11年8月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嫌以AE集團經營線上博奕行業獲利16.5億餘元,以及經手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遭檢方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一審判決,郭男被依賭博罪及違反銀行法經營地下匯兌,判刑11年8月,洗錢部分則無罪。
除郭哲敏外,其大帳房杜韋蓁被依涉犯銀行法地下匯兌判9年8月,洗錢共20罪各判7月;親信張旭昇違反銀行法部分判刑9年8月,洗錢共20罪各判7月。郭哲敏已扣案犯罪所得641萬2959顆泰達幣,和未扣案犯罪所得35億1370萬餘元均沒收,同案共犯林秉文、李明展、翁志豪則另行通緝,
檢方起訴指出,郭哲敏涉嫌向博奕遊戲開發商承接線上博奕遊戲,串接至AE集團自開發的「包網平台後,提供境外各賭博業者在大陸地區、香港、菲律賓、越南、泰國、柬埔寨、印度、緬甸、馬來西亞等地經營線上賭博網站,並協助境外各賭博業者串接第三方支付功能,再依金額比例抽成。
郭哲敏另涉嫌指揮手下張旭昇等人,將線上博弈及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地下匯兌和虛擬貨幣帳戶,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製造金流斷點,藉以掩飾、隱匿犯罪所得,經手金額據查高達217億。
全案被告中,郭哲敏被檢方認為犯案時間長且未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具體求刑15年;一手掌控郭金流的大帳房杜韋蓁,被認為在公司影響力僅次於郭,求刑12年;共犯張旭昇則同為犯罪集團核心,遭求刑10年。
另外,郭哲敏與人稱「百億賭王」的PGTalk負責人林秉文共同經營八八會館高級招待所,傳出多有政界和檢察官、警界高層出入,引爆政壇話題及檢警風紀疑雲,被形容為「八八之亂」。而林秉文於審理期間棄保潛逃,事後竟連續在臉書上發文替自己洗白,甚至與立委隔空互嗆,被認為嚴重挑釁公權力,重創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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