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了!涉豐原五口命案 台中「李團長」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豐原五口命案引發社會關注,台中地檢署14日晚間拘提綽號「李團長」的李姓女子到案,以證人、手機採證、信用卡金流等新事證,認定李女有串滅證、反覆實施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從14日深夜11時許開始訊問,今天凌晨零時許,裁定李女羈押禁見。
豐原王家五口命案,引發社會關注,關鍵被告「李團長」李姓女子(45歲)在6日時,由檢方命以15萬元交保,引發社會議論,被害人家屬、民代及各界人士,都提出質疑。
不過法界人士認為,承辦檢察官在第一時間蒐集到的證據,恐不足以讓法院裁定羈押,才會做出交保裁定,由後續偵查作為,補強證據。
檢警在此案認定遭受李女詐欺等犯行的被害人有6人,豐原五口命案中,被檢方認定的被害人僅有2人,其餘4人是來自於其他案件的被害人,被害人數有新增,另也陸續訊問30名證人,鞏固證詞,此為其中一項新事證。
另外檢警也陸續從扣押的死者、被告的手機、平板電腦,送數位鑑識,釐清案發經過,還調取涉案人、關係人的信用卡金流資料,因專案小組加速進行作業,相關採證結果已陸續出爐,14日晚間檢警才有大動作,拘提李女到案。
中檢表示,14日由檢察官核發拘票、指揮專案小組員警將涉案李姓女拘提到案,訊後認李女涉偽造文書、恐嚇取財、詐欺取財等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反覆實施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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