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作業員夜店撿屍 扛女子去摩鐵硬上…賠70萬換緩刑
台中1名作業員上夜店喝酒和女子搭訕,見對方爛醉意識不清,將她整個人背起扛到附近汽車旅館開房間,利用她無法反抗時親吻、硬上得等,女子凌晨清醒驚見自己衣衫不整才知遇害,法院考量男子賠70萬元調解成立,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8月,緩刑4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男子今年3月10日凌晨1點多在南屯區夜店喝酒,期間認識現場1名女子,後陪她外出拿東西時見對方已經喝到爛醉意識不清,連走路都需人攙扶,他竟起色心把女子背起直接帶到附近的汽車旅館開房間。
檢警查出,男子進房門後,趁女子泥醉無法抗拒就對她親吻嘴巴、下體,又伸手摸胸最後硬上得逞,女子直到凌晨4點多清醒驚覺異狀,立即跑離現場並報警。
台中地院審理時,男子均坦承不諱,與被害女子證詞相符,並有汽車旅館進出監視器、入住紀錄可佐,女子也提出驗傷、遭性侵報告。
法院考量,男子犯後坦承,已經賠償女子70萬元調解成立,可見他確實有彌補犯罪所生危害的誠意,加上之前也無前科,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後,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8月,緩刑4年,交付保護管束。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