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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官學長逼大一學弟提供性服務 他悍拒通報校方拆穿假面具
就讀陸軍官校的大一新生借住大四學長租屋處,卻遭學長強吻、猥褻,學弟忍了幾天決定「不想害其他同學又遭受這樣的對待」,向校方反映後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學長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月15日凌晨,學弟和學長等人參加寒訓後,一起到小吃店聚餐,聚餐結束後學長認為時間晚了,建議學弟到他租屋處住一晚,隔天再回去屏東,學弟採納學長建議,便與學長一起回家。
但兩人準備入睡時,學長卻開始撫摸學弟,不僅強吻學弟,還要求對方幫他手淫,學弟不從,學長又稱另名學弟也曾做過,企圖說服學弟幫他服務,所幸學弟堅持不從,學長見學弟不配合,負氣離開房間。
隔天早上,學弟找上另名同學查證,果真發現另名同學也曾被學長逼迫提供性服務,兩人擔心學長在校人脈,決定暫時隱忍下來,事隔幾天後,學弟仍決定鼓起勇氣,向校方反映拆穿學長的假面具。
學弟直言,「如果我再不上報,連上如果又有第三個、第四個甚至第五個新生怎麼辦,不想害其他同學又遭受這樣的對待,這件事到我這裡結束就好」。
校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把涉嫌猥褻的學長移交憲兵隊偵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學長否認侵犯學弟,辯稱兩人是在嘻笑打鬧,也未逼對方幫他手淫。
但法官傳喚曾遭學長猥褻的另名同學作證,並根據相關證詞及校方調查報告,認定學長確有不當侵犯學弟行為,依強制猥褻罪判學長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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