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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曖昧簡訊破千則…家庭教師偷吃大20歲人夫 多次車震判賠25萬
台中1名女子擔任家庭教師期間和學生的爸爸發生婚外情,對方妻子無意發現老公手機有大量曖昧對話,不甘婚姻遭介入對她求償60萬元,女子辯稱該名人夫曾是她高中老師,彼此相差20歲否認不軌,但人夫坦承和她性交多次,法院判她應給付學生母親25萬元,可上訴。
妻子控訴,和先生已婚多年有3個小孩,該名女子曾擔任兒子的家庭教師,卻在2023年1月至今年9月間趁著她外出、工作空檔,偷偷和她先生有不當聯繫、傳曖昧簡訊,甚至發生性行為。
妻子說,無意發現先生通訊軟體有多達3220則訊息才驚覺,控訴女子侵害她配偶權造成精神痛苦,求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
女子抗辯稱,對方先生是她的高中老師,彼此相差20多歲,否認有學生的爸爸發生逾越男女不正常互動,也認為妻子提出的相關證據不足證明,主張駁回。
台中地院審理時,人夫出庭作證表示,自己今年1月多次在三民西路、華美西街一處停車場,在自己的電動車內和女子發生多次性行為;法院勘驗2人對話,也發現多為互傳表達關心、想你及愛意的親暱對話,顯見已逾越一般男女關係。
法院認為,女子和人夫多次發生婚外情,妻子求償有據應予准許,考量妻子痛苦程度、雙方學歷職業及收入等一切情狀後,判女子應給付妻子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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