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國小桌球教練涉猥褻7女童 1人率先求償獲判賠10萬
新竹縣某國小桌球隊黃姓教練被控對7名女學童襲胸摸臀,其中一名女童向黃男求償民事賠償16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賠精神慰撫金10萬。
女童指控,黃男為某國小桌球隊約聘僱教練,明知隊內女學員均為未滿14歲女童,竟基於強制猥褻犯意,對多名女學員為強制猥褻。其中,被告於112年1月間某日校內練球休息時間,在該國小桌球教室內,趁指導原告桌球機會,藉她年幼無知且對性觀念尚未形成之際,違反意願撫摸胸部及臀部,以此方式強制猥褻得逞,憤而求償160萬元。
黃男則說,對於刑事判決所認定侵害女童事實並無意見,然而他並無資力賠償,聲明駁回原告之訴。最後法官參酌被告為高中畢業,擔任桌球教練,被羈押前每月收入約35000元,判賠償女童10萬元。
刑事部分,黃男多次朝隊上女童伸狼爪,以手伸進內褲抓屁股,或用手指搓揉胸部、摸下體,共有7名女童受害,新竹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利用權勢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等罪判刑4年、8月得易科罰金之刑;高等法院上月加重改判6年、1年得易科罰金之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