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藥丸摻泡麵煮給鄰居吃再性侵 男掰「拿我精液抹」判8年刑
男子游雅良誘騙女鄰居吃下加入氟硝西泮的毒泡麵,待女鄰居意識不清,強拉至房間脫褲性侵,女方翌日到醫院驗傷,血液、尿液中都被檢驗出第三級毒品代謝物。士林地檢署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起訴游,士林地院判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游上訴。
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俗名FM2、約會強暴丸、十字架、強姦藥丸,為強力安眠藥,能迅速誘導睡眠,若急性中毒因中樞神經極度抑制而產生呼吸抑制、血壓驟降、脈搏減緩、意識不清及肝腎受損,可能昏迷而死。
游雅良2024年2月19日早上在租屋處雅房煮泡麵,但卻在裡頭加入氟硝西泮,再誘騙女鄰居食用,女鄰居吃了後意識不清,游將她拉到自己房間性侵得逞。
女鄰居遭受侵害,隔天立即到醫院驗傷採檢並提告,毒物報告顯示,女子血液、尿液中檢驗出氟硝西泮、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劑。此外,醫院也檢出她的胸罩、外陰部及陰道深部有男性體染色體,與游得DNA-STR型別相符。
女鄰居表示,當天她說已經吃過早餐,但游雅良堅持要分泡麵給她吃,一直要她吃掉,詎料吃了泡麵後就昏迷,她遭凌辱時很想反抗但沒有力氣。她說,游性侵完後便叫她出去,她昏迷了一整天、不省人事,隔天晚上男友陪她去三軍總醫院急診室驗傷。
游雅良辯稱當天是女鄰居心甘情願幫他口交,隨後他便去上班,他的生殖器並未插入對方下體,懷疑是女鄰居拿他的精液去抹,再到醫院鑑定。律師也說沒有證據顯示游持有氟硝西泮,女鄰居到醫院採檢時至少已過了36小時,無法證明是吃了游的泡麵而施用毒品,況且她還願意跟游分食泡麵,又用LINE聊天,兩人應有相當情誼。
士林地院認定游雅良在煮麵時添加毒品、性侵被害人,惡性重大,且毫無自省悔悟之心,判他8年徒刑。
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今判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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