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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女網友挑戰「30天性交60次」可獲高額獎金 男遭判1年10月
新北市王姓男子3年前假扮「遊戲關主」、「主辦單位」雙重身分,欺騙女網友支付3000元,取得挑戰「30天性交60次」資格,若闖關成功可獲600萬元獎金,女網支不甘心遭騙財騙色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詐欺得利罪判刑1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在網路交友軟體與通訊軟體上同時扮演「主辦單位」與「遊戲關主」之角色,於民國111年9月28日,以「主辦單位」之角色使用通訊軟體微信暱稱「Mr.」對女網友佯稱,支付報名費3000元參加闖關挑戰,若在15分鐘內以口交方式使「遊戲關主」射精,可獲得45萬元獎金,若挑戰失敗則須與「遊戲關主」進行一次性交行為作為懲罰。
女網友為贏得獎金當面交付3000元卻挑戰失敗,王男食髓知味再度佯稱,可繼續參加「30天發生60次性行為闖關挑戰」,若成功可獲得600萬元高額獎金,致女網友陷於錯誤,於2022年10月初至同年10月23日期間,以每周3次頻率,與假扮關主的王男發生數十次性行為,最後仍因闖關失敗,與600萬元獎金無緣。
女網友事後認遭王男詐財騙色向新北市警方報案提告訪害性自主及詐欺,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依王男當時經濟能力及狀況並無給付獎金能力或意願,卻佯稱會提供高額獎金,誘使女網友與其發生性交行為,屬施用詐術來達成性交行為之目的,難認為違反其性自主意願方式迫使女網友與其性交,無從以強制性交罪嫌相繩,日前依詐欺得利罪判刑1年10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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