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語補習班老師要求「蹲尿答單字」 他偷拍4女童判6年半
台北市連鎖美語補習班前教師楊皓鈞,以手機偷拍4名女童裙底遭訴,台北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5罪判他10年徒刑。楊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撤銷原判決,改判6年6月刑。
26歲的楊皓鈞外語能力不錯,現為碩士生。
楊2020年9月至2023年1月16日在景美的補習班先後擔任英文助理教師、英文授課老師,但他卻在課餘時間以手機或錄影筆偷拍4名女童內褲。2022年12月21日晚間7點多,楊在補習班1樓的員工專用廁所內,向一名女童佯稱要到廁所玩「英文單字卡」遊戲,楊先在坐式馬桶廁間地面鋪衛生紙,並在廁間內左側牆面上張貼英文單字卡,要女童面對牆壁蹲在衛生紙上如廁,臀部面對楊所在廁間,並於如廁過程中答覆英文單字。
女童依指示蹲在地上上廁所,毫無所覺,楊皓鈞開啟手機相機、穿過隔間牆壁下方,自女童後下方竊錄她如廁的影像。因楊食髓知味,連續要求女童蹲著上廁所,女童一邊回答字卡,卻看見隔間下緣縫隙處有手機伸過來,回家告訴家長,家長報警。
楊皓鈞雖坦承有用手機拍攝4名女童,但否認有以違反兒童意願的方法拍攝,辯稱「我是利用兒童不知情所拍攝,只是竊錄,非違反她們意願」。楊也說沒拍到女童如廁的影像,而且已經刪掉了。
北院認為楊利用師生權力關係,藉學生對於教師的信任而不設防,輕易貼近女童拍攝內褲及大腿的性影像影片,行為雖不該,但比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等方式拍攝,情節相對輕微,也與性犯罪集團大量拍攝、製造少女猥褻性影像有別。因楊與2名女童家長達成調解並賠償,他犯5個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一審判10年徒刑。
案件上訴後,高院重新確認犯罪事實,將部分罪刑撤銷,今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部分合併執行6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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