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娘婚外情清潔隊員遭休 小王PO照「巨城停車場車震」判賠8萬
新竹一名醫師娘認識某鄉公所清潔隊張姓隊員後發展婚外情,張男竟在臉書發醫師娘照片且寫「女友太飢渴所以約在巨城停車場內做愛」,「女友家有2間安養中心,我幹嘛過的這麼累,我只要在床上把她安撫好」,醫師娘控訴對方侵犯其隱私與名譽權,新竹地院判張男須賠8萬元,且要在臉書刊登判決啟事回復醫師娘的名譽。
判決書指出,醫師娘表示2022年底,認識某鄉公所清潔隊的張男,此後常收到張男噓寒問暖,吐露與配偶感情不佳及性生活不美滿等。她稱因胞妹身亡導致心情低落,一時失慮發生婚外情,事後遭先生發現,她深感後悔而主動停止、斷絕與張男聯繫,尋求先生原諒,兩人仍於同年9月離婚。
沒想到,去年7月張男竟在臉書發表她照片,且寫「我跟我女友『太飢渴』,所以約在巨城停車場內做愛」、「我女友家在有2間安養中心,我幹嘛過的這麼累,我只要在床上把她安撫好就可以了。」「我一個撿垃圾的人,可以被醫生娘看上,也算是很光榮。所以我昨天跟我前妻討論好,房子跟小孩我都不要。現在我只想離婚跟我女友好好在一起。」讓醫師娘憤而求償30萬元,並須在臉書刊登她勝訴啟事,澄清其所散布言論係屬不實,才足以回復她的名譽。
張男則辯稱,百貨停車場等內容,為敘述過往經歷,屬單純客觀事實陳述,婚外情的事實早已被判決予以確認,相關判決書以公開方式公告於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當事人姓名及相關事實的時間地點也未有所遮蔽,得由不特定多數人隨時閱覽,婚外情經過應屬可受公評之事。
法官審酌張男是在與醫師娘分手、欲與前夫修復情感之際,發表貼文侵害該女權利,發表時間雖不長,卻已有好友閱覽,並截圖向她求證,因此判張男須賠8萬元,且須於臉書公開發表判決啟事1日,使社會大眾明確知悉法院已認定他不法侵害名譽之行為及判決,以回復名譽所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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