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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擴大禁放鞭炮區 桃園環保局列第一波管制「52個社區」
桃園市環保局表示,春節將至,提醒市民過年一樣要注意放鞭炮規範,市府24小時受理各類公害陳情,杜絕噪音擾民。
環保局指出,市民朋友節慶假日常受爆竹煙火、擴音設施及吹葉機噪音影響,去年9月修正噪音管制法第8條及施行細則第4條,農曆除夕至春節初三、天公生農曆正月九日、元宵節,凌晨2時至上午8時禁止燃放爆竹煙火與操作擴音設施,查獲違規就告發。依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夜間時段及特定管制區域如學校、圖書館、幼兒園及醫療機構周界50公尺內,違規放爆竹煙火者加重裁罰3千至3萬元不等。
此外,考量實際情況,市政府跨局處決議比照學校、圖書館、幼兒園及醫療機構等特定噪音管制區,高樓層密集住宅區也列為特定噪音管制區,故後續將針對12樓、500戶以上的社區,與周邊道路納入全日禁止施放爆竹煙火管制。
春節前,環保局已經初步列出52個社區作為第一波管制範圍,妨害公眾安寧者也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取締。民眾若發現有人在管制時段燃放爆竹煙火或其他影響環境行為時,可立即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免付費公害中心報案電話0800066666,向環保局報案中心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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