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哭鬧 生父用抱枕蓋口鼻致死 6歲未就學命案才曝光
新北市楊姓男童滿6歲後未正常讀小學,檢警查出他在4個月大時,黃姓生父疑用抱枕掩蓋口、鼻,壓制男嬰哭鬧聲,導致死亡。黃男5年後將裝著男嬰骸骨的行李袋,棄置在基隆山區。警方去年9月逮捕黃男,起出男嬰骸骨。檢察官偵訊後聲押獲淮,今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罪嫌起訴黃男。
檢方起訴指出,黃男與楊女結婚後,在台中市神剛區租屋同住,2017年11月間生育兒子,平日白天由黃男照顧兒子。2018年3月1日至27日間的某日下午,楊女出門工作。黃男在家中想休息時,因無法忍受兒子哭鬧不止,隨手將床鋪上的橢圓型抱枕,放在男嬰的臉部,想要掩蓋哭鬧聲,黃男後來睡著。
楊女當天深夜下班返家,發現兒子躺在床上,已無呼吸心跳,和黃男急救未見效。男嬰死亡後,黃男和楊女將男嬰屍體與生前使用的物品,共同放置在行李袋內。兩人後來搬家,也將行李袋移藏到新的租屋處。
黃男和楊女在2019年辦理離婚,同住到2023年4月間才分居,裝著男嬰的行李袋由黃男攜帶藏放。2023年11、12月間,黃男把行李袋棄置在基隆市中和路山區。
楊姓男童的戶籍登記在新北市的外婆住處,他滿6歲後未如期在去年8月證記就讀小學,警方接獲教育局通報協後尋,將黃男和楊女帶回調查,黃男原先供詞反覆,最後說出男嬰早在4個月大就已死亡,屍體帶到基隆山區掩埋的過程。
黃男在檢察官偵訊時坦承犯行,楊女則證稱案發當天返家後,看到抱枕放在兒子頭部上面,臉上並無嘔吐物或吐奶痕跡。男嬰的外婆也證稱,曾聽過女兒不只一次因不耐男嬰哭鬧,將抱枕放在嬰兒臉部,所以一度把男嬰交給她照顧。檢方依相關事證認定黃犯犯行,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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