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提告遭駁回 陳沂嘲諷「成雙重認證的前科犯」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4年在直播和臉書公布網紅陳沂手機號碼,違反個資法遭判刑3個月定讞。陳沂稱鄭為「前科犯」,鄭也告陳違反個資法,檢方不起訴處分,鄭聲請再議,遭高檢署駁回。陳沂今在臉書貼出處分書,向鄭喊話「成了國家雙重認證的『前科犯』,您滿意了嗎?」
鄭家純、陳沂在2021年5月9日凌晨直播時,鄭家純念出陳沂手機號碼,又在臉書發文,間接公開陳沂電話號碼。陳沂告鄭家純違反個資法,鄭家純被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鄭家純不滿陳沂又在臉書發文,「以後看到雞排妹鄭家純,請記得叫她一聲『前科犯』」,也控告陳沂違反個資法。
檢察官認為,鄭被判刑已經被媒體揭露,鄭的藝名、本名等相關的資料應屬公眾周知且經合法公開,對陳沂不起訴處分。
鄭家純不服聲請再議,認為陳沂違反個資法保障的「犯罪前科」資訊。高檢署檢察官認為,鄭家純一、二審遭判決有罪,是公眾周知事實。鄭公布陳沂的電話號碼,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無涉違反個資法,若是如鄭家純自行解讀陳沂公布「前科犯」,就是違反個資法保障的「犯罪前科」資訊,並不合理,否則報導犯罪定讞新聞的記者,都將違反個資法,鄭家純的再議無理由,予以駁回。
陳沂表示,鄭家純被檢察官打臉不死心又再議,這次高檢直接駁回,並強調司法偵查機關不可能成為鄭篩選利用的工具,這真的太丟臉了。陳沂表示,雞排妹的律師一定是她的粉絲,謝謝律師們積極助攻。雞排妹這下成了國家雙重認證的「前科犯」,「您滿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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