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行人走斑馬線遭駕駛開車左轉撞倒 警開罰肇事駕駛
40歲黃姓女駕駛昨天開車從北區長榮路四段58巷口左轉長榮路4段時,當時一名女子正走在斑馬線上,黃女卻未禮讓行人,直接撞上對方,導致行人倒地右腳挫傷;警方確認黃女沒有酒駕,先對她開出未依規定禮讓行人7200元罰單,將再調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路過民眾昨天晚間9時許目擊全程,今天下午將畫面投稿PO上「翻轉大台南交通違規2.0」,指出「又是轉彎車撞上過路行人,呆南有些人都不帶上眼跟腦就開車出門」,網友紛紛討論「沒有人覺得這個斑馬線太靠近道路嗎」、「還沒出現A1行人事故」、「實際日常方式」。
台南市警第五分局指出,汽車駕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依道交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處駕駛人7千2百元至3萬6千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慢、看、停」,以確保安全。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