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亞利桑那州長快閃來台拜訪台積電總部 公司回應了

遺物找到更多證據 金賽綸昔遭威脅:賠償金秀賢《淚之女王》損失

傳「富察」遭祕密起訴 陸國台辦證實:已一審公開宣判

被誤當小偷被帶走該怎麼辦? 律師:警未聲明犯何罪可拒絕

台中母女三人前天在商場被誤當小偷帶到派出所,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向女童道歉,律師徐承蔭提出三項建議,民眾遇到類似情形該如何自保和應對。

這位媽媽帶二名國小女兒在台中商場被誤會是小偷,5名警察圍住她們時,律師徐承蔭建議莫急莫慌,他說多數人被警察攔檢時,第一時間常很錯愕,此時告訴自己「冷靜」,警察行使職權有「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限制,例如依該法第4條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並且應告知原因。如果警察沒有符合這規定,人民可以拒絕。

且有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或有可能犯罪情形等原因才能攔檢,如果已查明身分,在無犯罪嫌疑或其他法定情形,不得無故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

如以人民為犯罪嫌疑人調查犯罪時,需先明確告知犯罪嫌疑及所有罪名、有權保持緘默、可以委任律師及聲請調查有利的證據。

他說,如果警察要強制將人民帶離,干預人民的自由時,須符合該法等規定,例如通緝犯、現行犯,或者準現行犯,或其他符合緊急拘提等拘捕要件,且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也必須注意人民名譽等權益,以符合無罪推定原則及偵查不公開原則;母女3人當時仍未查出有犯罪事實,不符合現行犯等拘捕要件。

徐承陰提醒,任何國家公權力的行使,如果干預人民的基本權利(如財產或自由等),必須「依法」,且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但如果人民出於「真摯同意」,會取代法律本來保障人民的規定,所謂「同意治百病」,尊重國家權力的行使,但尊重不等於認同,保障好自己的權利,不要讓自己成為犯罪被害人。

台中母女三人在商場被誤當小偷帶到派出所,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向女童道歉。記者游振昇/翻攝
台中母女三人在商場被誤當小偷帶到派出所,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向女童道歉。記者游振昇/翻攝

小偷 律師 警察

延伸閱讀

當髒話成為商標:紐西蘭對冒犯性標誌的法律界線為何?

基隆地院院長處分兩法官「警告」 當事人不服均提復審

獨/她騎車壓人孔蓋彈跳飛高摔死 永康區公所需國賠

賴清德稱對岸是敵對勢力 學者:要輕判中國侵略?

相關新聞

又是牠!比特犬2度狠咬騎士 動保處:再不有效管理將沒入狗狗

台北市文山區6日發生比特犬自行開車窗咬人案件,事隔不到幾天,今天又再度犯案,且同樣是開車窗咬人。動保處表示,依照動保法第...

影/台中母女逛誠品被當賊5警包圍 市警局長道歉了

台中市魏姓女子前天帶讀國小的兩女兒,前往誠品480百貨逛街,但卻遭店家指控涉嫌竊盜,轄區六分局出動五警到場,質疑執勤過當...

又是牠!11天前才在文山區闖禍 比特犬今又跳車狂咬騎士

台北市文山區日前有飼主駕駛轎車載送比特犬外出,犬隻自開車窗跳出車外咬傷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今早傳出同一名飼主又載著犬隻外...

稻香平交道又出事! 轎車卡在軌道與遮斷器間列車險撞上

台鐵花東線吉安鄉稻香平交道曾因路口縱深長,經常發生車輛來不及通過,被遮斷器擋下卡在平交道上,台鐵公司去年縮短縱深、設置安...

聯結車右轉碰撞單車…北投77歲婦慘死輪下 駕駛:沒看到人

康姓男子今早駕駛聯結車行經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七段,轉入巷弄時碰撞騎乘腳踏車的吳姓女子,吳女遭捲入車底、頭部重創,當場死亡...

日籍婦人高雄人行道挨撞 術後插管加護病房觀察

61歲日籍婦人日前在高雄遭衝上人行道的車輛撞傷送醫,經手術,目前插管在加護病房觀察治療。肇事駕駛73歲張男無酒駕,稱當時...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