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婦餵藥身障女兒試圖輕生 法官判2年緩刑5年:其情可憫
嘉義杜姓婦人去年涉嫌餵食未成年女兒安眠藥,再以加工方式試圖一起尋短,幸被同住胞妹發現母女獲救,杜婦被起訴殺人未遂罪,法官考量她長期照顧極重度身心障礙女兒,本身有精神疾病及經濟壓力,其情可憫。地院判決杜婦2年徒刑、緩刑5年,240小時義務勞務、5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法院判決書表示,16歲杜女自幼患有腦性麻痺、癲癇,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行動不便且無法以言語與他人溝通,隨時需要有人照顧,杜婦考量經濟狀況不佳且罹患憂鬱症,遂萌生輕生念頭,又擔心女兒無人照料。去年1月29日晚間9點40分許,在中埔鄉住處餵食女兒安眠藥後,準備木炭等,同住胞妹及時察覺有異報警,警方破門而入,將母女緊急送醫獲救。
杜婦坦承犯行,法官審酌2人係母女關係,杜婦長期罹患憂鬱症,犯行時心智控制力明顯不如一般人。因受精神疾病及經濟壓力而犯行,犯後至今持續就醫,也與母親一同照顧女兒,考量素行、犯後態度尚稱良好,其情可憫,判決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5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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