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途中棄狗被罰1萬5千 飼主用其他黑狗替代檢查被移送偵辦
台中有飼主日前開車途中棄狗,被台中市動保處罰1萬5千,動保人員第一次訪視時,飼主提供一隻年紀較大黑狗供檢查,動保處後來查出當天被丟出車外的黑狗和訪視不同隻,飼主承認,動保處再度訪談後,將飼主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函送台中地檢署調查。
台中市動保處本月1日到飼主住家訪視後,再比對民眾提供之監視器影像,發現相關事證仍有待釐清,2日再約談行為人攜帶影片中犬隻到動保處製作談話紀錄,經確認行為人帶來之犬隻確為影片中犬隻,且已完成寵物登記、絕育及狂犬病疫苗注射,現場體態及活動力良好,後續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1項裁處最高罰鍰1萬5千元。
動保處表示,第一次到住家訪視時,受訪人提供調查之犬隻非影片中犬隻,疑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情事,動保處將另案函送地檢署辦理。
台中市東區一輛轎車日前行駛途中,車上被丟出一隻黑狗,狗還來不及反應,駕駛已開車離開,黑狗在車後奔跑想追回主人卻無望,影片在網路引起討論,一面倒怒罵飼主沒良心,台中市議員江肇國說看到影片後很心疼。
台中市動保處表示,當時接獲通報,有車主突然打開車門,將車上黑狗趕下車,隨後車輛揚長而去,留下黑狗在後方不斷追逐。動保處依照車牌調閱車輛車籍資料,會同警員前往該飼主家中查看。
動保處調閱行為車輛車籍資料,續經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提供車主資料,動保處再會同派出所警員前往其住家訪視,現場飼主提供見事證中犬隻精神及體態良好,無受傷情形。查該犬隻已完成寵物登記、絕育及狂犬病疫苗注射,惟飼主將犬隻放出至道路,使動物置身於車輛往來頻繁之環境中,動保處後續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1項裁處最高罰鍰1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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