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不滿女分手...虐殺貓1死1重傷 桃市府查辦嚴懲
桃園市平鎮區昨晚發生暴力虐殺貓事件,溫姓男子不滿羅姓女友提出分手,竟以羅女飼養2隻米克斯貓威脅恐嚇,甚至虐打2貓造成1死1重傷,桃園市動保處會同動保人士多人到場處理,將重傷貓送醫搶救,另將溫男飼養加菲貓安置,動保處今天上午表示,溫男虐貓將依動保法規定函送法辦,遣責虐貓行徑絕不寬貸。
動保人士邵伯虎、市議員彭俊豪指出,溫男與羅女在共同租屋,羅女飼養2隻米克斯貓、溫男飼養加菲貓,溫男曾有虐貓前科,最近羅女提議分手,溫男不滿,將羅女2隻米克斯貓關在鐵格網徒手拿東西打砸虐 ,造成1死1重傷,還打電話恐嚇羅女「貓咪快不行了」、「送妳一個禮物」,羅女擔心貓咪安危求助。
動保處官員會同羅女、邵伯虎、彭俊豪及警方趕到平鎮租處,發現重傷的米克斯貓,遭虐打到下顎骨折、肋骨斷裂、肺部瘀血,送到獸醫急救中,溫男與羅女爭吵中揚言「要殺死另一隻貓咪」,在動保官員制止要求,溫男才從天花板取出死亡貓屍。邵說,「溫男手段兇殘毫無悔意,十分可惡」,必須加重處分。
市府動保處表示,現場發現重傷貓咪送至獸醫院急救中,將該受虐重傷貓咪醫療紀錄帶回做為證據,亦將溫男虐死貓屍帶回冰存,下周將送至台大獸醫研究所解剖釐清死因,並將溫男飼養的加菲貓扣留安置。
彭俊豪亦表示,溫男虐殺貓行為已觸法,他建議動保處針對「這種人」加重裁處,也鼓勵羅女提出民事求償。
市府動保處表示,對溫男暴力虐待動物行徑嚴厲譴責,釐清案情後,將在21日將溫男依違反動保法規定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依動保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溫男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20萬元以上200萬以下罰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