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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神功?新北男挖鄰居雙眼辯不小心 高大成曝關鍵打臉:很殘忍
新北市簡男17日與鄰居連男因水管問題爭吵,涉嫌挖出連男雙眼,簡男聲稱,不小心、不是故意的。對此,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分析,挖眼力度要很大,除非練過一指神功;他納悶,有需要如此殘忍嗎?「這絕對是故意的,不能這樣,真的是不良的示範」。
警分局調查,52歲簡男到牡丹所自首表示,因住處旁的水管,和69歲連男肢體衝突,拿磚敲擊對方頭部受傷倒地不起,並宣稱衝突間,他手也有被咬傷、穿刺,他手指不小心刺入對方眼中,不是故意的;簡男經戒護治療後帶回偵訊,依殺人未遂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高大成納悶,「有需要為一根水管,如此殘忍?人家咬你,真的有痛到這種程度嗎?」且挖眼的力度要很大,除非練過一指神功,一次要挖二眼沒那麼容易,若分二次挖眼,那真的很殘忍,未來被挖眼者恐因此終身失明,危害一輩子。
高大成認為,行凶者真的很殘忍,眼睛很靠近腦神經,所以疼痛不會輾轉是直接傳遞,之前有1個醫生將人的痛苦指數分12個等級,1級是蚊子咬,12級是產婦生子痛,結果該名醫生得青光眼,所以又分了13級,「就知道眼睛有多痛」。
高大成分析,「眼睛沒那麼容易挖」,因為第一會心軟,第二真的有這麼大力嗎?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分2次挖,但有需要這樣做到程度嗎?如果是這樣那這人可以判死刑了,有夠殘忍,「這絕對是故意的,不能這樣,非常不好,真的是不良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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