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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帶長槍到中興大學…師生嚇壞 處分結果曝光
台中楊姓男大生自稱要去夜市打氣球,竟攜帶1把玩具長槍進入國立中興大學,還在綜合教學大樓中庭當眾把玩,有師生目睹嚇得報案,警方趕赴現場認為他無正當理由移送法辦;法院以楊行為令師生恐懼,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罰他5000元,可抗告。
台中第三分局指出,楊男今年3月26日晚上8點多獲報,中興大學內綜合教學大樓有民眾攜帶長槍,警方不敢大意到場盤查,發現楊男正在教學大樓的中庭把玩該把長槍。
警方當場詢問楊男攜槍動機為何,楊表示只是在下課後去夜市射氣球,所以才隨身攜帶使用,警方確認該槍為玩具槍,當場將槍枝、彈匣、填彈器、瓦斯罐及BB彈罐扣下。
警方認為,楊男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有危害安全之虞,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第65條第3款移送台中地院。
中院勘驗警方扣案槍彈,另根據當時監視器畫面、照片等,該玩具長槍確實類似真槍,外觀上難辨真偽,楊男擅自攜帶進入眾多學生出入的大學校園公共場所,當眾取出把玩,顯無正當理由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足令在場見聞者、學生心理產生恐懼。
法院考量,楊男是大學生、無前科,考量其行為造成其他學生恐懼,但楊坦承行為,審酌一切情狀後,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有危害安全之虞,處罰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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