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花蓮刑警2高官與通緝犯參加慶生會 竟渾然不知遭調職
花蓮玉里警分局偵查隊呂姓副隊長、吉安警分局偵查隊鄭姓小隊長,4月2日參加民間友人的生日餐會,沒想到朋友的友人是一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闕姓通緝犯,而2人竟渾然不知。事後通緝犯還拍照上傳到IG,被縣警局網路巡邏逮到,將2人調離現職,並處記過、列管輔導等懲處。
據警方調查,呂姓副隊長、鄭姓小隊長2日受友人邀約聚餐,要為朋友慶生,同行者除了學校校長、商店業者等,竟還有一名通緝犯。這名闕姓通緝犯是朋友的朋友,當天只待一下子就離開,不過有用手機拍下慶生照片,並打上「生日快樂」,上傳至社群平台Instagram,為這場慶生留下明確證據。
警方訊問呂姓副隊長、鄭姓小隊長出席該餐會的緣由,2人稱當下不知道那位是通緝犯幫派份子,沒有當場認出來;闕姓通緝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妨害秩序罪,因未出庭就被通緝,但他本人卻不知自己被通緝,昨天警方將人依法送辦,法院裁定限制住居。
花蓮縣警局督察長江建忠表示,於網路巡邏發現,轄內幫派份子的IG上,有同仁參加慶生餐會的照片,調查,確認為呂姓副隊長、鄭姓小隊長,在沒有事前報備及事後報告情形下出席該餐會,違反特定對象交往規定,經調查屬實後,調非主管職務以及改調行政警察,並處以記過、列管輔導等處分。
經查闕姓男子為花蓮地方法院於2月發布的通緝犯,刑警大隊立即派員緝捕,昨天在花蓮市區將他逮捕,遞解地院歸案。縣警局強調,秉持警紀警辦,維護警紀的決心,自檢自查,對於同仁違法違紀行為,依法查辦,絕不寬貸。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