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排氣管新制上路 蘆竹環警監加強取締攜手降噪
為有效改善改裝車輛噪音擾民問題,環境部與交通部於今(114)年度全面擴大實施源頭噪音車管理制度,針對改裝排氣管之車輛須通過「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申請排氣管認證,並完成監理機關登記,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以900元至1800元罰鍰;另若經檢測確認噪音不合格者,將依「噪音管制法」加重處分,處以1800元至3600元罰鍰,以保障市民夜間安寧與環境品質。

桃園市蘆竹警分局指出,於4月30日晚間,配合環保局、桃園監理站在大竹派出所前執行改裝車聯合稽查勤務,共稽查機車17輛,經現場實施噪音檢測,不合格機車8輛;另該分局當場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舉發改裝排氣管未辦理變更登記共10輛,創下今年新制施行以來全國單日最高紀錄。

蘆竹分局長楊贊鈞呼籲,尚未完成改裝排氣管認證之車主,應儘速辦理,違者將依相關規定開罰,該分局也將持續配合環保局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處所,採不定時、不定點方式執行聯合稽查,加強取締改裝車輛,還給民眾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改裝排氣管新制上路 蘆竹環警監加強取締攜手降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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