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芝麻街美語母公司經營權糾紛 停職法官石育恩:低調當法務絕無不法

上櫃公司新華泰富(5481)原董事何佳洲、何彥寛,昨控訴數碼戲胞前董事郭明昌、遭停職的法官石育恩等4人涉「商業詐騙」搶經營權。石育恩今天發聲明澄清,他在停職期間依法擔任民間企業法務人員,低調行事未有任何不法行為,指控均為不實,已經嚴重損害本人名譽,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石育恩指出,他謹慎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及司法院函釋規定,擔任民間企業法務人員,期間恪守低調行事,未有任何不法行為,此股權交易糾紛,他與何彥寬及何佳洲先生素未謀面,未參與磋商與談判,簽約過程更不在現場,契約也非他撰寫或修改;他呼籲相關當事人應以正當法律程序解決彼此民事糾紛,「切莫利用本人作為談判籌碼」,對於該等不實指控「深感憤怒」,並保留法律追訴權,以捍衛名譽及公正。

石育恩今透過律師聲明如下:

針對近日媒體報導石育恩涉及所謂「商業詐欺」一事,認為有澄清的必要,特發聲明如下:

「本人謹鄭重聲明,告訴人及告訴代理人有關本人之指控均為不實,並已經嚴重損害本人名譽,特此澄清如下:

一、本人石育恩於停職期間,謹慎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及司法院112年3月8日院台人三字第1120005407號函釋規定,擔任民間企業之法務人員,期間恪守低調行事,未有任何不法行為。

二、就本件股權交易糾紛,本人與報導中提及之契約相對人何彥寬及何佳洲先生素未謀面,亦未參與磋商與談判,簽約過程中本人更不在場。另該契約內容非本人撰寫或修改,契約當事人亦非本人任職之企業,相關指控完全與事實不符。

三、針對有心人士試圖將本人捲入不實指控,本人呼籲相關當事人應以正當法律程序解決彼此間之民事糾紛。切莫利用本人作為談判籌碼,不僅無益於發現真實,亦傷害無辜第三人之名譽。

本人對於該等不實指控深感憤怒,並保留法律追訴權,以捍衛名譽及公正。

爰代發聲明如上

沛揚律師事務所

朱文財律師

中華民國113年12月4日」

今年12月3日,何佳洲、何彥寛委託律師楊美玲按鈴申告。楊律師表示,新華泰富公司為芝蔴街美語的母公司,資產達20億元以上,更有隨時可動用現金5億元以上,今年9月間,石育恩、涉協助詐團洗錢的會計師李昊承,聯手郭明昌及自稱擁有台美會計師雙證照曾心潔,主動提出商業合作案。

楊律師指出,郭明昌自稱為「雲豹能源集團」最大的合作夥伴,已從雲豹能源集團賺取20億元以上,黨政關係很好,是賴總統的競選團隊成員,有能力直通賴總統,隨時與賴總統聯絡,更稱其擁有「政大幫」優秀經營團隊,有能力帶進獲利豐厚的綠能項目,使新華泰富公司股價上漲至100元以上,吸引何佳洲、何彥寬急欲合作,石育恩、李昊承、曾心潔等人在旁積極附和郭明昌話術,使何佳洲、何彦寬信對郭更加信任。

楊律師指出,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後,郭等4人涉藉故以重新簽約等理由,拒不給付約定股權轉讓款2.4億元,僅付了100萬元,並涉嫌私刻公司大小章,逕行辦理公司印鑑變更登記,現已以董事之姿,要求交付價值1.5億元以上的新華泰富股票,更欲入主擔任新華泰富董事長。

石育恩發聲明澄清,他在停職期間依法擔任民間企業法務人員,低調行事未有任何不法行為,指控均為不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圖/石育恩提供
石育恩發聲明澄清,他在停職期間依法擔任民間企業法務人員,低調行事未有任何不法行為,指控均為不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圖/石育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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