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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推倒母親路人送醫10天不治、嘉檢聲押遭駁 檢方提抗告
嘉義市莊姓男子11月28日凌晨與母親陳姓婦人爭執,涉嫌在住家門外推倒母親未理會,被路人發現送醫治療10天不治,檢警相驗有外傷,昨天警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法辦莊男。檢方聲押,法院認無羈押必要駁回,下午檢方以重罪、有串證滅證之虞,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
檢警調查,65歲陳姓婦人11月28日凌晨4點19分,被發現倒臥住家門外,路過民眾發現通報119,救護車送醫急救,直到7日上午不治,警方報檢察官相驗,檢察官率法醫相驗,發現死者顱頂有明顯瘀傷。
但目前無積極證據顯示莊男與母親爭執行為,是否造成母親死亡原因,家屬對死因有意見,昨天檢察官率法醫解剖,釐清死因,另請家屬向醫院調閱死者送醫期間完整病歷,警方補強調閱案發當天附近路口監視器,以及行經車輛行車紀錄器影像等資料。
檢方依證述、監視器畫面等事證,已有具體事證合理認為莊男疑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不確定故意。審酌莊男雖坦承客觀犯行,但就主觀犯意有所爭執,這起案件相關證人都是莊男鄰里或親屬,彼此接觸機會高,且莊男涉及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是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勾串證人之虞,具有羈押原因。
法院表示,鄰里等相關證人案發前聽聞爭吵情況,均非當場見聞事發過程的目擊證人,因此,莊男雖有可能勾串,衡量莊男人身自由,以及依比例原則權衡,認為無羈押必要,諭令莊男請回,不得恐嚇或騷擾相關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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