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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臉製A片 小玉判賠6網紅185萬
網紅「小玉」朱玉宸利用換臉技術合成他人臉製作色情影片,上網兜售,六名網紅認為遭侵害名譽權,各求償五百萬元;台灣高等法院昨判朱玉宸與助理莊炘睿連帶賠償六名網紅共一八五萬元。
刑事部分,朱玉宸已被最高法院依違反個資法等一一九罪判應執行五年徒刑,另有一年八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定讞;朱今年五月廿九日入監服刑,服刑前表示想對被害人說「對不起」,尋求和解,希望大家以他為戒,「歹路不通行」。莊炘睿則處四年六月徒刑確定。
朱玉宸、莊炘睿二○二○年至二○二一年間,利用Deepfake技術,移花接木合成一一九名公眾人物的臉到日系AV女優色情猥褻影片,另建立「台灣網紅挖面」推特頁面,供人購買、註冊會員瀏覽影片,共賺取一三三八萬餘元不法所得。
一審認為朱玉宸破壞善良風俗,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名譽,考量始終坦承犯行,試圖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害,依違反個資法等判刑五年六月。
檢方上訴,五名被害人強調朱造成傷害是一輩子,毫無任何賠償,請求從重量刑;二審改依違反個資法等八十三罪判應執行五年徒刑;另有卅六罪判應執行一年八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有六名被害人求償,主張朱玉宸換臉影片流傳於網路,易遭人誤認她們拍攝性隱私影片,侵害名譽權,要求朱、莊連帶賠償六人各五百萬元精神慰撫金。
高院民事庭認為,六名被害人雖主張她們具影響力,但沒提出有關身分、經歷、社會廣知程度及資力等相關證明,參酌她們均為直播主或YouTuber,及朱玉宸、莊炘睿總上傳換臉影片數量後,分別判賠六人各廿、廿、廿、廿五、五十、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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