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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乘坐酒駕友人機車亦遭罰 拖延3年不繳罰鍰超過16倍
一名女子乘坐酒駕友人的機車不慎自撞護欄,二人雙雙受傷送醫,女子也因乘坐酒駕友人的機車遭裁罰900元,女子不甘心遲未繳納,遭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扣押薪資後,才乖乖繳清罰單。屏東分署呼籲,酒駕同車乘客亦會連坐開罰,民眾要特別注意。
屏東縣瑪家鄉一名女子2021年與友人開心共飲至半夜,清晨時由友人騎乘機車雙載,結果不慎自撞護欄,二人都受傷送醫。友人酒測值超過0.25標準遭罰,女子也因乘坐酒駕友人的機車,違反道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900元。
女子不甘心遲未繳納,屏東監理站多次通知女子仍耍賴不繳,去年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扣押女子薪資後,她才乖乖到分署繳清罰單。不過因拖延時久,罰鍰已高達16倍以上,得不償失。
屏東分署指出,酒駕同車乘客被連坐開罰已行之有年,2022年3月31日起,道交條例已對與酒駕同行的行為加重處罰,車輛駕駛人若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年滿18歲的成年同行乘客,將被裁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之罰鍰。
若同行乘客同時是汽機車所有人時,在明知汽機車駕駛人酒駕卻不加以禁止,除將處以罰鍰外,還要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屏東分署呼籲,除了自身務必堅持「喝酒不開車」原則,也要勸阻親友不要酒後駕車,並拒絕搭乘酒駕者的車,以免連帶受罰。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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