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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職發現「郵局不能用」 假檢警稱她涉洗錢…騙走1260萬
教職人員張姓女子接到假檢警詐騙電話稱,涉詐騙及洗錢須監管帳戶,她發現無法登入網路郵局及使用提款卡而相信對方,面交及匯款共1260萬元。警方調查,她曾提供身分證及郵局相關資料,不排除詐騙集團變更帳號、密碼及掛失提款卡取信。
據調查,40歲張姓女子去年12月接到詐騙電話,對方自稱通傳會(NCC)人員,指她在電信公司網站申辦預付卡門號,該門號被盜用發送詐騙簡訊;電話轉接自稱「南部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周姓刑警,指張涉洗錢,要求提供身分證及郵局帳戶資訊,並交付款項調查,開庭後可持法院開立公證本票領回。
張操作網路郵局無法登入,也無法用提款卡領錢,依指示赴銀行臨櫃提領,告知行員是用於長輩生日及治療牙齒,面交5次共460萬元給自稱檢察官特助的車手,每次面交前後與自稱鍾姓、黃姓檢察官視訊通話確認獨自一人,並匯款4筆共800萬元,直到向家人借錢經提醒才知受騙。
刑事局分析,詐團假冒電信公司或健保署等公務部門人員致電,稱被害人身分遭冒用,電話轉接假警察稱涉人頭帳戶等詐欺、洗錢案,再轉接假檢察官、法官稱須申請資金公證、收取資金控款、監管帳戶等,並提供偽造的監款科、公正帳戶、公證本票等資料取信。
刑事局說,檢警不會監管帳戶、要求收取現金或存摺,也不會用電話製作筆錄、傳真公文或加LINE要求按時回報,聽到「身分遭冒用協助申請資金公證」、「監管帳戶」等關鍵字就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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