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很敢給 讓律師甘願插一腳
卅八歲陳冠宇為桃園律師公會會員,擁有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學位,專攻公共工程與政府採購法領域,也通過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他擔任過南投律師公會副秘書長、桃園地方法院訴訟輔導員及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分會審查委員等職,還曾在兩所私立大學兼任講師。
近年,各地屢傳律師成詐團幫凶。有「毒梟御用律師」之稱的律師劉政杰,二○二一年八月受製毒集團主嫌委託替羈押成員辯護,不僅幫忙傳話,又洩漏偵查內容,因之前曾因洩密、使人犯隱避等犯行遭偵查、判刑及停職,去年八月再遭起訴。
北檢去年偵辦假投資詐騙案也發現鄭鴻威等十六名律師涉勾結詐騙集團首腦,利用陪同車手應訊洩漏偵查內容給主嫌,甚至指導詐團成員規避刑責遭訴;律師游光德原為網路投資群組詐團軍師,協助洗錢並指導規避犯行,二○二三年五月更夥同台銀行員夫妻和假幣商共組詐騙集團,騙一七九人逾億元。
「詐騙太好賺了,詐團也很捨得花錢。」專責偵辦經濟犯罪的台北市警官指出,律師和詐騙集團搭上線大多從擔任辯護律師開始,由於詐團出手大方,漸有律師跳脫辯護角色而直接參與詐騙工作;律師之所以「淪陷」,除了詐團「很敢給」,主要是利益龐大,今年一月全台被騙金額就高達九十五億元,不難想像不肖律師為何甘冒觸法風險。
這名警官指出,詐團犯罪手法與成員已全面升級,在目前被查獲的詐騙案件中,已有派出所所長、律師、銀行人員、地政士成了詐團一分子,還有法官被控幫詐團藏匿現金,除了詐團底層取款車手是無需技術的「消耗品」,核心成員已全面吸收社會菁英。
律師林宏軒指出,近年新進律師不斷增加,業界競爭日趨激烈,選擇自行開業的年輕律師缺乏穩定案源與客戶基礎就面臨經營挑戰,若不法組織以高額報酬利誘,部分律師可能因財務壓力或法律風險意識不足而誤入歧途,建議新進律師可先受雇於律師事務所數年,待人脈、專業實力及案源穩定再考慮自行開業,不僅降低經營風險,也較能抵禦外界不當利益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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