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金區里長全被約談 遭控接受大陸落地招待…4人判無罪
本屆總統、立委大選期間,高雄市前金區陳宗佐、黃崑光、陳振琦、黃玉英等4名里長被控至大陸北京、廈門接受落地招待旅遊,陸方則藉餐會宣傳「兩岸一家親」,被檢方依反滲透法起訴,但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陳男等人有支付旅費,且活動並無明確指示支持特定候選人,判決4人無罪。
陳宗佐為、黃崑光、陳振琦、黃玉英均為前金區里長。檢調指控,陳宗佐於前年9月間,招攬31名成員前往大陸北京旅遊,6天5夜團費僅需1萬7500元,在當地的住宿、餐費則由大陸當地台辦負責招待,陸方除藉餐會宣傳兩岸一家親,還要成員支持特定候選人。
同年12月間,陳宗佐等人再接到旅行社莊姓業者(被判3年6月)邀約,招攬里民前往廈門旅遊,每人僅需支付6000元團費,食宿則由對岸埋單,出席餐會的大陸人士則藉活動宣傳統戰。
檢方認為,陳宗佐招攬團員赴陸後,每人還人抽佣金1000元,合計3萬1000元,因旅遊正值總統、立委大選,團員以低廉團費出遊,明顯受陸商資助,偵結依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罷免法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宗佐稱兩岸交流已經行之有年,他只是單純去玩,陸方也沒提到政治;另外黃崑光、陳振琦、黃玉英等3名里長也稱活動都沒提到政治,只是單純去玩,也有繳交6000元團費。
法官傳喚多名團員作證,北京團每人繳費1萬7500元,廈門團則為6000元,活動雖有大陸人士陪同,但並未於餐會中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還有里長稱,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時期他們也曾到大陸參訪,都是對方落地招待。
至於陳宗佐每人抽佣1000元部分,證人則稱是行政費用,用於購買伴手禮回贈給大陸人士或「加菜」。
法官認為,依據證人證詞,一致表示行程中未涉及選舉、政治議題,雖廈門團距離大選僅剩1個月,但檢察官未能證明其與選舉結果直接相關,參訪團成員每人也繳交6000元,難以認定構成賄選,判決陳宗佐等4人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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