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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警打詐查到「老鼠屎」先停職 苗檢起訴求處從重量刑
政府全力打詐,苗栗縣警局大湖分局2月27日查到高姓警員自己人,停職並移送苗栗地檢署,全案最近偵結,高員涉嫌兩度洩密給詐騙集團,通知車手撤離現場,起訴並求處從重量刑。
大湖分局偵辦林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發現卓蘭察分駐所高姓員警與詐團成員過從甚密,疑有洩漏警方查緝資訊情事,報請檢察官楊岳都2月27日指揮專案小組,兵分多路搜索,一舉查獲詐團林等5人,將高帶回調查,檢察官諭令5萬元交保。
警方指出,高洩漏查緝資訊予詐團,悖離民眾對警察之期待,警方自清自檢,從嚴查辦,並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將高報請停職處分,及查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任。
檢方依刑法第132條第1項之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嫌,同法第134條、第164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使犯人隱避罪嫌起訴,檢察官查出高兩度涉嫌洩漏因職務上機會知悉之秘密予詐團成員,甚至要求林男將車手撤離現場,嚴重妨害檢警對犯罪之追訴與打擊。
檢察官審酌高身為警務人員,明知詐欺犯罪猖獗,受害者往往傾家蕩產,政府與司法機關正全力打詐,仍違背職責、與詐團勾連,行徑惡劣,為維護警紀與司法公信,建請法院對其犯行,量處不得易科罰金刑度,並勿宣告緩刑,以儆效尤。
苗栗地檢署強調,對於涉及妨害司法、包庇不法之人員,無論身分,均會依法偵辦,絕不寬貸。本署將持續深化與警方之合作,強力打擊詐騙犯罪,守護民眾財產安全與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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