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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助理控他摸手、盯大腿又打量身體 邱臣遠求償60萬...法院判敗訴
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擔任立委期間,被時任立委賴香伶辦公室巫姓女助理發文指控「不斷朝我身體上下打量」、「將手放在我的大腿的左手上」,邱提告要求巫女賠償60萬元,並刊登判決書全文,台北地方法院今判決邱臣遠敗訴,巫女免賠,可上訴。
巫女2023年6月17日發文指出,她曾協助舉辦民眾黨至法務部調查局考察的活動,「2020年9月14日,考察當日我穿著合身的裙裝,如我平時上班的服裝。沒想到招來立委邱臣遠不斷朝我身體上下打量」、「我蹲在他面前,我的左手擺在自己大腿上,他回『不用便當』,同時將手放在我的大腿的左手上」、「他的視線一直停留在我穿裙子露出的腿上」等語。
邱臣遠認為巫女貼文侵害名譽權,提告請求賠償6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最後事實審的判決書全文;台北地院開庭時,邱臣遠委任律師曾指出,邱確實有參加調查局考察活動,但邱不認識巫女,對於巫女負責何種事務也不清楚。
律師指出,巫女所指邱將手放在她大腿的左手上、眼神打量,此部分與事實不符,且邱本不認識巫女,參與活動注視陌生人、確認人別為何是正常舉動,「打量」是一個明確的事實,與單純注視不同,且巫女言論夾敘夾議,依最高法院意旨應整體觀之。
巫女委任律師則認為,「打量」是一個評價,且邱臣遠也承認有注視巫女,另邱臣遠身為公眾人物,名譽權保障應所有退讓,對於性騷擾被害人證據要求標準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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