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就安基金 謝宜容涉貪遭訴
謝宜容被控霸凌造成吳姓公務員輕生、過失致死部分,因無法證明其因果關係,處分不起訴。
另外,北分署劉姓、簡姓、郭姓等三員工被控圖利業者,但檢方認為三人因謝宜容高壓強勢領導風格,在憂心遭謝約談「面商」的沉重壓力下犯圖利罪,犯罪動機尚非惡劣,亦無圖取自身利益,且於偵查中自白犯行,建請法院從輕量刑以勵自新。
新北地檢署針對謝宜容案的調查分成兩案,分別是吳姓公務員輕生是否與霸凌行為有關、謝宜容任職北分署時經手的採購案是否涉及貪瀆等不法。
檢方調查,謝宜容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針對位於新莊辦公室整修工程,於二○二三年十月十六日採購案公告前,為避免採購金額逾一五○萬元須加入外部評選委員之變數,指示秘書室劉姓、簡姓部屬將部分工程從整修工程採購案拆出,讓承包公司獲得廿五萬餘元不法利益。
起訴指出,謝宜容為塑造個人及北分署專屬形象,二○二四年所有對外活動、宣傳品形象識別與主視覺設計,統整為一公告金額以下之採購案交由特定公司承包,還提前洩漏標案內容給該公司,為該公司量身訂作採購案獲得十七萬四十元不法利益。
此外,謝宜容明知三節禮盒為北分署使用「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預算採購,屬公用暨公有財物,卻於二○二三年至二○二四年春節、端午、中秋三節期間, 把公務名單發送剩餘的十二盒侵占為己用,涉侵占公有財物。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被控職場霸凌導致部屬輕生,檢方認為無因果關係處分不起訴,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昨表示,讓人難以接受。他說,謝宜容濫用就業安定基金裝潢辦公室、贈送禮品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及洩密罪嫌起訴,但勞動部前部長許銘春同樣濫花就安基金開演唱會、拍攝個人沙龍照,迄今卻安然無事,更是讓人無法接受,所謂辦小不辦大、遇到新潮流大尾就縱放,正是人民對司法喪失信心的關鍵。接下來就看勞動部何時打算追回人民納稅錢,還是要無恥到拿納稅人的錢歸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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