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警收賄包庇賭博電玩!鄧進華、吳嘉葳遭羈押禁見 也不准受授物件
萬華警分局兩線三星行政組長鄧進華被控利用職務包庇轄區電玩業者,疑透過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吳嘉葳,向業者索取不法利益,且還有支援警局督察室的警員林裕偉護航,檢方複訊後依貪汙治罪條例收賄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鄧進華、吳嘉葳,台北地方法院2日晚間裁定兩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可抗告。
另外,除鄧進華、吳嘉葳之外,檢方複訊後林裕偉請回,業者劉正喜70萬元交保候傳,職員許宥鑫交保50萬元,管理員王宏偉、職員蔡美華各30萬元交保。
據調查,鄧進華與吳嘉葳、林裕偉都是大安警分局老同事,被稱作「大安幫」,其中吳男、林男前後在敦南派出所服務,兩人私交甚篤,鄧進華2023年11月間調往萬華分局接任行政組長,開始和電玩業者有密切接觸,且經常找吳嘉葳、林裕偉敘舊。
檢調追查,吳嘉葳每月固定會與鄧進華碰面,疑討論萬華轄內電玩遭檢舉情事,吳嘉葳疑似透過借調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靖紀小組」的林裕偉,得知臨檢賭博電玩時間,以此包庇護航業者免於遭受警方臨檢,初步被告否認有與業者接觸或索取不正當利益。
檢調追查,賭博電玩業者劉正喜(綽號阿喜)未經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卻公然在廣州街內開設「佰大電子遊戲場」遊藝場,裡面擺放「悟空」、「PK」等賭博機台,警方多次前往臨檢,業者都突然拉下鐵門休息,懷疑業者打點「土地公」鄧進華,得知臨檢情資,連「靖紀小組」也安插眼線,藉此買雙重保險,以便遭檢舉時能第一時間掌握。檢方約談萬華「佰大電子遊戲場」業者劉正喜、現場管理員王宏偉、職員蔡美華、許宥鑫到案,訊後4人依賭博罪等交保。
【中央社台北2日電】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鄧姓組長、吳姓員警涉洩密查緝情資給電子遊藝場業者。北檢昨天約談鄧男等人到案,檢方訊後依收賄罪聲請羈押禁見鄧男、吳男,台北地院今天深夜裁准羈押禁見。
此外,檢察官諭令林姓員警請回,劉姓業者以新台幣70萬元交保,許姓登記負責人50萬元交保,蔡姓會計與王姓業務各30萬元交保,黃姓管理人則限制住居。
檢調獲報,指鄧男等人涉嫌於民國112年間因職務關係結識劉姓業者等人,涉收受賄款以洩密警方查緝情資,以利業者因應查緝。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站、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及台北市警察局兵分19路搜索,並約談鄧男等共計8名被告到案說明。
台北市警局昨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萬華分局日前偵辦刑事案件,發現有員警涉及不法情事,隨即主動報請北檢指揮偵辦,將依偵審結果,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行政及考監責任,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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