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過三等連word都不會 丟鐵飯碗提告…消極態度全曝光
邱姓男子通過高考後分發到某縣府服務,但6個月試用期卻頻頻出錯,連基本文書作業都不會,單位主管認定他「無法勝任職務」,邱男因未通過試用期被解職,他不服打行政訴訟,法官也認定邱「缺乏人際互動及溝通協調能力」駁回他請求。
判決指出,邱男2022年通過三等高考,以薦任6職等分發到某縣政府服務,本分加上專業加給,每月薪水約近5萬元。
但邱在6個月試用期內,卻狀況不斷,試用人員考核表羅列各項錯誤,如「經同事多次指正錯誤,仍不斷再犯、工作品質低劣,工作常稽延不以為意,且有多次遲到早退,上班摸魚,不在座位長達半小時,還以手機講私人電話2小時,甚至穿短褲、拖鞋進辦公室等。」
考核表內還稱邱男,「常藉各種說詞合理化個人行為,或以『不知道』、『不會做』等用語規避工作,不詳閱工作計畫,連辦公室同事都不認得,在辦公室走路還「特別慢」,但到其它處室卻正常。」
最後於「總評欄」認定邱「工作品質粗糙、學習態度不佳、基本文書處理能力低下、專業能力缺乏且未能從經驗中學習成長,各項表現均未符合本職工作應有要求,無法勝任職務」,前年9月試用期滿後,因試用成績不及格,最後被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解職,喪失鐵飯碗。
邱男不滿,主張試用期內都沒人教他,害他只能自行摸索業務,導致學習效果不佳,且打卡紀錄異常經科長提點後就未再犯,試用期間內主管對他的考評並非事實,不能因此將他解職。邱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縣府解職不合法應撤銷處分,恢復他原有職務。
高高行審理時,法官調閱邱男考核及輔導紀錄,發現邱自分發後,就由直屬科長負責指導,旁邊還有資深同事協助,發現邱欠缺規畫業務及創意思考能力,還調整工作難易度,甚至請處長面談協助改進,但改善成效有限。
另外,邱男面談紀錄也顯示他文書處理能力極弱,整理的手機號碼資料,未經排版作業,科長幫他規畫各場次研習地交由邱男執行,連報名資料整理、領據、海報製作也有問題。
高高行法官綜合邱男試用期間主管對其評鑑及考核,認定確實無法符合公務人員任用基本技能,縣府解職處分合理,駁回邱男請求,讓他無法保住鐵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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