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百坪房地全給次子 8旬母後悔提告 法官不挺原因曝
新竹80歲吳婦控訴次子楊男設局詐騙,讓她在精神恍惚時,將名下百坪房地過戶給他,要求撤銷所有權移轉登記。楊男堅稱,他照顧父母十餘年,當初哥哥因涉吸金詐騙,母親憂遭波及,才將房地過戶給他。法官審理,買賣契約並無詐欺或錯誤,判吳婦敗訴。
吳婦主張,她因丈夫晚年重病、情緒脆弱,2020年12月間,次子以代為保管名義,說服她設信託登記,在毫不知情情況下簽署「買賣契約」文件,並在次年1月登記過戶,且未收取任何價金。她直到2024年春節聽聞親友提起房地產事宜,調閱謄本後才驚覺房子已過戶給次子,並被拿去設定抵押貸款862萬。
次子楊男也反駁,自2011年起,父母即與他同住在芎林老家,從日常飲食、醫療就診、居家清潔到支付電費、看護與營養品開銷,全由他與妻子承擔,照顧長達十年以上。相較之下,長子離家多年,也未協助照顧父母,甚至還涉詐騙吸金案,導致家門口遭討債潑漆。
楊男強調,母親雖未外出工作,但生活開銷相當龐大,尤其父親晚年長期臥病,需聘請外籍看護、購買營養品與支付醫療費用,這些支出都非母親一人可負擔。他與妻子白天上班,下班後照顧雙親的生活,假日也幾乎無休,全心照料家中長輩,親友皆可作證。
楊男也指出,母親多次表示不想讓長子繼承該筆房地產,因哥哥多年未回家,又涉入詐欺吸金案,擔心萬一自己過世,產權若落入哥哥名下,恐遭債權人查封拍賣,出於此顧慮,才決定將房地過戶給長期與她同住、互動密切的他。
法官調查,該買賣契約由吳婦親自申辦印鑑證明,簽約當日亦有家屬陪同見證,內容清楚明確。加上吳婦兩位胞妹也作證,吳婦當時多次表達希望將房產保留給值得信任、長期照顧她的次子。
因吳婦未能提出足夠證據證明遭次子或代書設局詐騙,所主張的錯誤、詐欺或侵權等撤銷事由均不成立,最終駁回其請求撤銷登記、返還不當得利及損害賠償之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