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所檢驗師侵占219張超商禮券判1年3月!稱「人格障礙」上訴卻踢鐵板
桃園市大園區衛生所黃姓女檢驗師在衛生局「愛滋病及性病防治計畫」動手腳,侵占219張、價值1萬950元的萊爾富超商商品禮券,她和不知情的姜姓男友拿著禮券去消費,衛生局發覺不對勁,最後僅扣到餘額券154元。桃園地檢署依侵占公有財物罪起訴,一審判她1年3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台灣高等法院、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桃園市政府也將黃女移送懲戒,懲戒法院2023年11月判她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黃姓女子在大園衛生所擔任醫事檢驗師,桃園市衛生局為鼓勵民眾參與愛滋病與性病篩檢,2020年間推出「愛滋病及性病防治計畫」,凡至各區衛生所參與愛滋病與性病篩檢的民眾,可獲贈萊爾富超商50元禮券1張,黃女因工作之故,負責保管290張禮券。
同年3月6日至8月31日間,黃女偽造民眾簽名,再將禮券簽收清冊交給桃園市衛生局,聲稱發送了219張禮券,實際上卻私吞。
法院審理時,黃女坦承不諱,且有大園衛生所禮券月報表、禮券簽收清冊、監視器錄影畫面等為證,她也繳回1萬796元犯罪所得。在一審判刑後,黃女以「罹患憂鬱症及邊緣性人格障礙症」為由上訴,聲稱因工作壓力和日常育兒、照顧親人重擔,讓她發作時就萌生小惡念頭,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高院認為黃女在犯罪時,並沒有因身心障礙兒影響辨別能力的問題,且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法定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10年,桃園地院在替她減刑後僅判1年3月徒刑,已是最低度刑,即便再以精神疾病抗辯,也無從動搖量刑結果。此外,黃女曾犯2起偽造文書罪,遭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緩刑2年,高院認為不應再給她緩刑,此部分也駁回。
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駁回黃女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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