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選台中市長...「素人媽媽」和警衛互毆 打到腦震盪判拘役
台中市民陳美妃曾以「素人媽媽」身分參選台中市長、總統大選連署,她去年和社區鄭姓警衛因外送餐位置口角,被鄭拿藤椅追趕,陳也持雨傘回擊,2人互毆扭打成一團,犯後2人均不認罪,法院依傷害罪判鄭、陳,各拘役35日、45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美妃2024年5月31日晚上9點多,因社區外送餐點擺放位置問題和鄭姓警衛起衝突,鄭先是拿藤椅要追打陳,陳也持雨傘回擊,鄭不甘示弱放下藤椅後又出腳踢對方,2人又相互拉扯、扭打,釀陳手臂瘀傷,鄭則腦震盪、眼周鼻子挫傷。
台中地院審理時,2人均不認罪,鄭男辯稱自己沒有要打陳,還說如果要打陳美妃「她會傷的很重」,拿藤椅是為了防衛自己;陳女則說,鄭手持藤椅,她要擋對方,且鄭抓她手,她要推開也是防衛。
法院勘驗社區監視器、2人各自驗傷,就客觀行為足以認定。另鄭男在警詢、偵查時說,當天被陳女罵到受不了,陳一直罵他們保全垃圾,一氣之下拿藤椅衝出去,沒想到她拿傘防衛,自己情急出腳去擋,陳有稍微跌坐在地;陳女當時也說,被推倒後喊救命、警衛打人,並持一旁雨傘擋他。
法院比對後認為,鄭男先拿藤椅追、出腳踢陳女,陳用雨傘反擊後雙方拉扯,經住戶制止雙方才停手。鄭雖先攻擊,陳本可閃躲、離去,卻反持雨傘毆打鄭,應是萌生還擊犯意,當屬互毆,不符合正當防衛。
法院認為,鄭男、陳女都不能妥善控制情緒,且均否認犯罪、沒有調解,考量一切情狀後,依傷害罪判鄭男拘役35日、陳女拘役45日,均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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