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六軍團前上尉出租眷地A千萬元落袋潛逃4年 桃檢起訴了
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軍眷服務組前上尉工程官李振育,涉嫌利用管理眷村土地之便,偽造租任契約、盜刻軍印、詐領租金與工程款達千餘萬元,案發後潛逃海外後落網,今年3月押解返國歸案。桃園地檢署今偵結,依貪汙、偽造公文書、詐欺取財等罪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陸軍六軍團指揮部於2020年間,察覺軍方列管的14筆國有眷地遭私人廠商使用,經廠商出示承租眷地的相關文件,發現文件雖然蓋有六軍團大、小關防,但均未有六軍團出具的正式文件,內部相關單位疑似涉有不法,於是向桃園地檢署告發。
經檢察官王海青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調查發現,時任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軍眷服務組上尉工程官李振育,佯稱以六軍團名義出租眷地給廠商,擅自盜刻六軍團上級長官職章,在他自行偽造不實的土地租賃契約及繳費證明上用印,並伺機夾帶於其他大量公文中,送交六軍團文卷室用印,造成六軍團文卷室人員疏於檢視,因而在李某偽造的土地租賃契約上蓋用六軍團大、小關防,李振育再出示與廠商,造成廠商誤信已合法承租國有眷地,並依李某指示交付土地租金。
檢調另還發現,被告李振育又利用職務之便,以相同手法,自行編列與眷地相關的小額工程案,洽詢廠商施作,並向廠商佯稱須先繳納履約保證金,讓廠商陷於錯誤,而依被告李某指示將保證金等款項匯入李某個人名下帳戶,自2017年10月起,直到東窗事發的2020年2月止,被告李某冒名出租眷地有14筆,以及偽造小額工程案達16件,總共訛取1003萬8801元。
桃檢偵辦期間,被告李振育畏罪逃匿海外未歸,於2020年11月17日遭檢方發布通緝,經法務部調查局與菲律賓執法單位跨境合作於2024年間緝獲,並於今年3月25日解送返國歸案,並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起訴書中特別敘明,請法院審酌被告李振育藉由軍職身分,向廠商及一般民眾施用詐術,且利用職務之便,取得六軍團大、小關防用印,偽刻上級長官職章,私自偽造契約及繳費證明,敗壞軍紀,有辱官箴,情節重大,且實施貪汙行為次數甚多,犯罪所得破千萬元,建請從重量刑,以維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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