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罵前加盟店三字經、垃圾鬼 廖老大侵害名譽判賠2萬
前賽車手廖老大(本名廖志賢)2022年創立「阿娘喂!廖老大」飲料店,全盛時全台逾500間店,其中「觀音新生店」曾被廖開直播點名最難吃,王姓加盟主不滿廖辱罵她三字經、垃圾鬼,求償72萬元;法院以廖老大侵害名譽,但王部分起訴罹於時效,判廖給付王2萬元,可上訴。
王女主張,2022年和廖老大公司加盟後,與陳姓友人共同經營「廖老大連鎖茶坊觀音新生店」,同年7月底營業,廖不滿他們私下與其他加盟主建立群組,就開直播朝其等罵三字經,並指明「觀音新生店」稱「三小」、「洨」及「垃圾鬼」。
王控訴,廖同年8月29日直播數次指名「觀音新生店」稱「最難吃」、「最爛」,但廖從未造訪過,又以「未通過加盟課程考核」、「恐嚇紅茶商」誹謗,還呼籲粉絲「不要去買」、「放給他倒」,在此之前1個月營收可達70萬元,廖老大直播辱罵後開始虧損,至9月8日倒閉,共求償72萬元。
廖老大抗辯稱,王、陳加盟店Google評論諸多民眾寫到「被老闆指名難喝」,當時媒體也報導過,其等9月結束營業,隨即於同年10月22日改取名「最難喝的飲料」重新開幕,主張從知悉至提告已罹於2年時效,他直播也沒提及加盟主姓名。
廖老大說,他有親自喝過觀音新生店飲料,也有粉絲告訴他該店難喝,自己試喝加盟店做個人主觀評價,是對可受公評之事所為善意評論,沒有侵害名譽,至於他部分情緒性用詞,多為口頭禪,沒針對特定對象謾罵。
廖還說,就算他有謾罵也是王等挑起爭端後,才被動開直播評論,非反覆、持續恣意謾罵,屬憲法法庭判決稱「失言」或「衝動以致附帶、偶然傷及對方之名譽」,沒有侵害民譽。
台中地院查,廖老大2022年8月29日直播行為,王、陳直至2025年1月8日才提告,已罹於時效;至於廖老大2023年8月5日直播稱「觀音的加盟主」、「那個人垃圾鬼」並辱罵三字經等語,有特定對象。
中院認為,廖老大用語輕蔑、具高度冒犯及攻擊性,足令王女難堪,已侵害其名譽,判廖老大應給付王女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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