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雙認罪詭辯無效!北市議員陳怡君、助理主任再遭羈押禁見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詐領助理費案,檢調意外查出2人另收「顧問費」、替建商關說建案問題,不法所得逾455萬元,士檢今依貪汙等罪嫌起訴陳等7人,將陳、張移審士院,法官庭訊3小時後仍認2人有勾串之虞,裁定2人羈押禁見。
據悉,士林地院排定今午4時30分展開庭訊,先後訊問張惠霖、陳怡君,歷經3小時訊問,合議庭晚間8時許裁定2人羈押禁見。
庭訊期間,透過朱姓友人金融帳戶將詐領的助理費層轉匯款部分,張稱是與朱合作投資股票買賣及危老都更項目,法官問「所以否認洗錢?」,張又回答「我認罪。」
針對建商每月匯入近4萬元的資金,張起初說是替建商介紹顧客的薪資,法官問「那只是兼職,為何認罪?」,張又稱「但後來只介紹1、2件案子」,法官又問「那建商為何還要固定支付你3萬9千元?」,張後續稱是在幫建商「選民服務」,又強調選民服務「沒給錢也會幫忙」,最後卻堅稱對檢方起訴罪嫌全數認罪,法官不禁問「究竟要抗辯還是要認罪?」
陳應訊則否認與建商之間的洗錢罪犯行,其餘全數認罪。陳當庭透露,其實一開始是因為她位於中山區的地方服務處,房租快繳不出來,無奈之下與張討論,決定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方式過關。
針對檢調清查相關金流及通訊對話紀錄,意外查出陳、張2人與建商負責人胡偉良、高明義,涉嫌不違背職務收受、交付賄賂部分,陳、張2人說明,最初是選舉期間高借地讓張懸掛陳的選舉看板,雙方順利合作,便介紹各自老闆互相見面聚會,4人才相聚,但平時仍主要由張與高聯絡。
陳說,張領到高給的資金後,曾向她提及,替高的建案會勘,高會每月匯款3萬9000元,她認為張負責打理大小事,沒太過問,也未警覺會有對價關係。
案發期間曾傳訊向高致謝,其實是幾年前她監督基泰大直傾倒案,對於剛選上的市議員來說,能監督這麼大的案子很難得,但她有數據調不到,當時是高明義伸出援手,提供相關資料,原本不願說明是因為擔心兩方建商之間為難。
法官問陳「你是張的老闆,聽張說高每月匯給她3萬9000元,不會追問原因嗎?」、「你不會擔心,你的員工收別人錢,在外面做什麼事,會不會影響到你自己?你沒問清楚?」,陳回答「真的沒有多問,因為他們兩人交情就很好。」
至於與建商之間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部分,陳怡君說,雖然她自己對建案會勘不熟悉,所以都沒到場,但張以議員辦公室主任身分替建商扮會勘,與她脫不了關係,「後來知道有對價關係,而且我認為議員會勘本就不該收錢辦事,我錯了,我認罪,對不起。」
2人辯護律師認為,全案偵查完備,2人也認罪、交付不法所得等,已無羈押必要;檢方則認為,全案仍有被告尚未到案,有串證之虞,仍有羈押必要;合議庭晚間裁定2人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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