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不能處死? 黃國昌批:憤怒的家長能拿大法官什麼皮條?
「虐待兒童」是否該處以死刑?今成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焦點,立委王育敏認為小孩的正義沒有得到伸張,強盜殺人有死刑,虐待兒童致死卻沒有死刑,法務部對此問題一再逃避,也迴避公民的提議,請問「你要研議到何時?」
國民黨立委與國民黨提出多個修法版本,要求凌虐幼童致死者,最高可以處以死刑,王育敏希望此次修法可以通過。
立委張智倫引剴剴案為例,認為人民期待強化兒少保護,認為虐兒可處死刑、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不得假釋,建立兒虐零容忍共識。
法務部部長鄭銘謙今針對「法官如何判死(死刑量刑準則)」進行專題報告,鄭表示對量刑不當的個案將依法提起上訴,而對兒虐問題部分,法務部已將虐童納入刑法研修議案,在符合比例原則下,贊成應嚴懲。
立委黃國昌質詢時指剴剴案引發民眾上街的浪潮,逾13民眾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要求提高虐童刑責,法務部第一時間卻說「不予採納」,現在還是不採嗎?鄭銘謙表示3日、5日開研修會,廣納各界意見。黃質疑,那麼多委員提案,法務部對每一個版本都有意見,請問哪一個版本是法務部贊成的?鄭未明言,僅說立法方向是「嚴懲重罰」。
黃批評鄭打官腔、講形容詞,鄭也反擊「尊重委員的修法」,讓黃國昌嗆「浪費我的時間」。
黃說,憲法法庭規定判處死刑必須合議庭一致決,但人民不滿大法官擴權,人民不滿也沒有任何手段可以做,誰拿大法官有皮條?黃說,這不是1、2個人,而是一群憤怒的爸媽,請問該怎麼辦?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表示,大法官所做的判決有一定效力,司法院的立場就是大法官的決定。黃國昌批評什麼時候給大法官這麼大的權力?全世界哪個國家要求死刑一致決?立法院、憤怒的爸媽都拿大法官沒皮條,大法官真以為自己是太上皇?人民的陳情根本不被看在眼裡。
立委吳宗憲也質疑,世界上哪一個國家要求事實審與法律審都要求一致決?他也說黃麟凱案被槍決與憲判8號判決一點關係也沒有,卻成為部分政客拿來誤導民眾「台灣沒有廢死」,司法院與法務部也承認黃案為確定判決的執行,與憲判8號沒有關係。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