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中華奧會會徽不認罪 德州撲克協會理事長判6月
台灣華人德州撲克競技協會理事長戴興雄被控未經同意使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會徽,中華奧會提告,戴被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戴不認罪,法官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戴興雄2017年7月2日創立德州撲克協會,申請成為國際競技撲克總會(IFMP)的會員,是我國與國際總會的窗口,在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新北市永和區、台中市北屯區分別設立場館。
2018年間,警方到台北分會臨檢,懷疑現場有聚眾賭博情事,隔年檢察官起訴戴興雄,內政部命令解散協會,戴一審判有罪,二審逆轉獲判無罪。
中華奧會2021年7月發現會徽遭戴興雄冒用,報警查辦,檢方將戴興雄依偽造文書、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等罪嫌起訴。
法院認為,戴興雄擅自在八德場館、永和場館公開展示會徽,未尊重他人著作財產權,並與台中場館使用會徽,使人誤認場館為選拔培訓場所,考量戴興雄未能坦承犯行,迄未達成和解或賠償,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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