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和自來水用地遭埋廢棄物 律師涉案連同集團36人起訴
雲林縣地檢署111年起偵辦不法廢土集團,發現該集團涉在雲林斗六、西螺等多個鄉鎮農地涉嫌填埋廢棄物,行跡遍集多個鄉鎮面積廣達8公頃,調查過程,發現一名劉姓律師將偵訊案情洩露給魏姓主嫌,全案偵結今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洩密等罪嫌,起訴律師及魏為首的36人及1家公司。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指揮雲林縣刑警隊、雲林調查站、虎尾及台西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不法廢土案,緝獲以魏姓男子(41歲)為首的非法廢土集團及由陳姓男子(36歲)的砂石車隊合夥組織,該集團不斷從北部營建工地及土石資源堆置處理場,非法運送營建混合物與俗稱「土餅」的無機性污泥,到雲林多處農地違法傾倒填埋。
檢警調出動無人機空拍,還發現一輛砂石車整土時翻覆,並查出魏姓集團回填11筆農地,面積共約6、7公頃;陳男車隊集團則回填3筆農地約1.3公頃,合計逾8公頃,檢警查出集團所填埋的農地均為特定農業區的優良農地,遍及斗六、西螺、土庫、元長、褒忠、崙背、麥寮等鄉鎮,甚至還有部分土地屬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管理的河川公有地、土庫鎮高鐵路權用地及自來水的集水區用地。
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表示,魏姓集團分工精密,由魏統一指揮,其陳姓女友(35歲)負責記帳,吳男(36歲)等人操控挖土機,伍男(39歲)等人負責放哨並引導重機具經隱蔽小路進出。
另也有從事地主仲介的林姓父子參與並以監視器過濾車流、按車次收費方式牟利;此外也查獲陳姓等16名地主為節省填土費用,提供農地回填廢土,甚有知名房仲連鎖公司吳姓人員涉案。
偵查過程中,當時人在大陸的魏姓主嫌,得知吳姓挖土機司機被逮捕,即透過在台灣的陳姓女友委任劉姓女律師,並由劉利用律見遭羈押禁見的吳姓司機的機會,得知偵訊內容再轉告在看守所外面等候的陳女,輾轉告知魏嫌,涉洩露偵查秘密。
檢方查扣大批挖土機、砂石車、大貨車、小客車、電腦等,4人被羈押禁見,其餘涉案人則以5萬元至50萬元不等交保。檢方從查扣帳冊發現該集團從111年底至112年7月間,非法傾倒車次高達33876車次,合計非法回填廢土約96000噸,不法所得共計約800餘萬元。全案偵查終結,今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洩密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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