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跟騷保護令要34天 綠委盼縮時間
匿名IP難舉證
A小姐頭戴遮住臉部的漁夫帽、戴著口罩,以變音口吻表示,2023年終拒絕前同事的告白後,就開始受到跟騷與恐嚇,時至今日已快2年,即使依照《跟騷法》申請到保護令,也提供多項證據給警方,但因為網路IP無法查,無法在法律上確認加害人,即使加害人違反保護令10次,她還是要不斷報警,有家也不敢回。
「科技跟騷舉證相當困難!」杜瑛秋指出,加害人躲在螢幕後面用匿名或指揮網友對被害人跟騷,讓被害人相當頭痛,各縣市警方與司法人員重視程度不一,且許多員警若未受過性別敏感度訓練,要判定案件與性別有關相當困難,且跟騷申請保護令平均要30幾天,許多證據的聲請鑑定還要被害人出錢,相關制度對被害者相當不友善。
保護令要更快到位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則說,《跟騷法》上路三年,雖然有保護到8793位受害者,但若以「性或性別」作為要件,容易讓更多被害者被排除在保護之外,但跟騷本質就是對他人安全與自由的侵害,不應該以書面告誡作為聲請保護令的畢業前提。另外,也要加強被害人法律諮詢與心理輔導的協助。
「法院只要2.26小時就會核發家暴的保護令!」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且被害人獲得保護令後,跟騷者仍能取得被害人個資,家暴目前透過建制家暴與性侵資料庫,可利用系統自動對比身分、保護被害人,但在跟騷實務上似有疏漏;另外,《跟騷法》缺少對加害者輔導、且與性相關容易造成檢警不受理、漏接受害者。
加害者也要輔導
因此范雲與民團呼籲警政署、衛福部、法務部與司法院共同檢討《跟騷法》,提出4項訴求,包括跟騷也要有緊急保護令、受害者資料要保護、加害人要受教育輔導,以及檢討跟騷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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