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金門議員許玉昭涉貪500萬交保 須配戴電子腳環
金門縣議員許玉昭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與洗錢防制法等罪,經金門地方法院收押後,法院今日裁定許以500萬元交保,並須接受電子腳環等科技設備監控,准予停止羈押。法院並限制其住居及出境、出海八個月,並規定她每日須於上午10時自拍並傳送影像以確認行蹤,否則將可能重新收押。
法院指出,許玉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刑法》偽造文書與《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等罪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並於本月18日訊問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許因具有民代身分,且金門地處特殊地理位置,具高度潛逃風險。
不過,法院考量許玉昭已坦承所有犯行並繳清犯罪所得,且本人與律師均表示願意配合具保與科技監控措施,加上檢察官未表示反對,法院決定改以保釋及監控作為替代羈押手段。
法院也指出,許玉昭須每日上午10點,於住處門前依指定方式自拍傳送面部影像至監控中心,並不得離開指定住所或接近港口、機場等區域。
法院強調,若許玉昭未依規定出庭,或破壞監控設備、擅自離開監控範圍等情形,將依法重新收押。此案仍可於十日內提出抗告。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