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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兒咬傷人嗆「是牠的自由啊!」調解又不出面 被害人決定提告
台中市20歲的張姓市民5月時騎機車行經太平區一家快炒店時,遭店家的黑狗咬傷。當時狗兒未繫繩,店老闆鄭姓飼主說會賠償,張因此保留追訴權。但鄭姓飼主調解時不到場,而張日前再次經過時,狗兒又衝出,險和機車撞上。張一氣之下,把5月時拍的影片貼上網,警方發現主動了解,張男表示將提出傷害告訴並求償。
張男所拍的影片中,張質問店家為何不把狗兒綁好?但鄭姓飼主卻反嗆說「你就明知牠會咬你,為什麼不走別條路」,張說他要走哪條路是他的自由,未料鄭又回以「牠要咬你,也是牠的自由啊!」。等張說要報警,鄭又說「你報啊,我有錢,我賠你啊!」,還說「你為什麼要挑釁牠,牠是狗不是人」等語。
據了解,鄭男(40歲)原先承諾會負擔相關醫療賠償,張男雖左大腿被咬出兩道明顯傷口,但仍暫時保留告訴,但後來調解過程鄭卻未到場。張男日前再次騎車行經店家時,因當時狗兒仍未繫繩衝出,險遭機車撞上,因此不滿下,把上次和鄭姓飼主的對話貼上網。
據了解,警方因網路巡邏發現此事,主動聯繫張男了解事情發生經過,張表示將向鄭男提出傷害告訴。太平警分局表示,民眾如有飼養貓犬等動物,應善盡管理之責任,如有未盡管束義務之過失行為,致他人遭攻擊而受傷,應負過失傷害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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