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潑漆遭警拘提 反控違法搜索 台南警:程序合法
彰化林姓男子疑似到台南前妻住處潑漆,台南市警一分局2日傳了通知書,要求他8日到案,但當時碰上颱風天他未前往,16日警方持台南地檢署拘票前往拘提,事後遭指控違法搜索,屋內黃金遭疑似遭竊。警方反駁指控外,全程均有錄影備查,強調依刑事訴訟法逕行搜索。
據調查,林男於本月17日1時許至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東山派出所報案,指控台南市警一分局偵查隊員警於執行拘提過程中涉有違法情事一案,現由員林分局依法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市警一分局指出,分局秉持依法行政、毋枉毋縱原則,將全力配合檢方調查,倘查有同仁違法或違紀情事,絕不袒護。
據警分局查證了解,偵查隊員警16日上午,持台南地檢署核發拘票前往彰化縣員林市執行拘提,當時有依規定通報越區辦案。執行過程中,員警依法表明身分並出示拘票,且開啟微型攝影機紀錄執行過程備查。
員警依現場住處環境,綜合判斷,確認林躲藏在住家2樓,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逕行搜索。但當時未能至2樓查證,也無法執行拘提,隨即離去,執行現場並未有任何損壞及查扣任何物品。相關執行情形,已主動陳報台南、彰化地院及檢察署,並由法院准予備查,程序合法。
有關民眾指控部分,警方指出,因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將全力配合偵辦機關釐清相關事實。同時重申,警方對於同仁執法過程中如有違法或失當行為,絕不姑息,確保執法公平正義,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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