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五股醉男雙手上銬卻伸腳破壞警局電腦螢幕 法院判刑3月
新北市五股區49歲趙姓男子,年初因喝酒爛醉與女友吵架,被警方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雖然雙手上銬,他卻伸長腳把偵訊室電腦螢幕弄壞,近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趙男今年元月4日凌晨1時許,酒後在家裡與女友激烈爭吵,員警獲報到場見他爛醉情緒失控,擔心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強制帶回蘆洲警分局成州派出所,在偵訊室雙手上銬保護管束。
原本酒醒即可回家,趙男卻大吼大叫繼續鬧,還伸長腳故意去勾電線,把桌上的電腦螢幕和主機摔到地上並多次踩踏,致使螢幕破裂無法使用。警方於是依妨害公務逮捕,警詢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18日新北地方法院作出簡易判決,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同時還必須賠償螢幕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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