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富商一家3口遭擄虐勒贖1億 付贖1140萬後脫困
高雄市王姓男子得知林姓富商財力雄厚,指揮蔣姓、周姓、鄂姓男子先後押走林的兒子、妻子,誘出林綁架勒贖一億元,持電擊棒凌虐,林交付一一四○萬元,一家三口才獲釋;警方拘提王等三人,高雄地檢署依擄人勒贖罪起訴,蔣潛逃越南被發布通緝。
檢警調查,卅七歲王姓男子從事放貸,近年生意走下坡,積欠數千萬元,與友人卅四歲蔣姓男子籌畫綁架經商林姓男子,今年四月蔣找小弟廿七歲周姓、十九歲鄂姓男子加入,在高雄左營區某大樓租屋作為基地,並採購權利車、手銬、棍棒、塑膠桶、帆布等。
王邀林的兒子談精品生意,五月廿四日晚間十一時許,林的兒子到某會館赴約後,王藉故離開,蔣、周、鄂等三人衝進包廂持電擊棒攻擊,將林的兒子裝進紅色塑膠桶,拿帆布掩蓋後用推車押至基地,以被害人手機傳訊息給林的妻子約吃午餐。
隔天下午二時許,林妻至兒子租屋處,遭三人綁回基地勒贖一億元,她稱家中財力有限,只能付出三百萬元,蔣持電擊棒恐嚇「與其拿三百萬元,不如將你們拿去埋一埋,老公若不拿錢出來,兒子就必須死」,林妻嚇得配合傳訊誘出丈夫。
下午四時許,林依約到兒子租屋處,進屋被三人控制,帶回基地拿電擊棒凌虐及持槍威脅付贖,周、鄂留下控制林的妻子及兒子,蔣押林至修明街住處取款,林致電友人拿來六一○萬元,自己再到至聖路住處從保險箱取出五三○萬元返回交付;廿六日凌晨零時許,林的妻子、兒子被丟包神農路,隨後蔣也離開。
犯嫌各駕車逃亡,蔣赴前妻住處,交代向王拿六百萬元本票後,從小港機場搭乘早班班機飛往越南。林向警方報案,雄檢指揮刑事局偵八大隊及高雄、台東縣警方,廿九日在台東拘提周,隔天於高雄緝獲王、鄂,查扣現金一一四萬元及兩間不動產。
王否認犯案,周、鄂供出部分案情,雄檢起訴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三人羈押至今,移審後法院裁定續押,蔣已被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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