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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吞逾億善款 身障關懷協會理事長夫婦及胞妹被訴
蕭姓男子成立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與陳姓妻子先後擔任協會理事長,涉嫌侵吞善款,蕭男妹妹也涉入;檢調查出協會六年內勸募二億五千餘萬元,僅一千萬餘元用於營運及公益,士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等十罪嫌起訴三人。
起訴指出,蕭男二○一一年向內政部申准設立該協會,標榜以提升身障者生活品質及減輕照護者負擔等公益服務為宗旨,蕭男是協會首屆理事長,二○二一年因涉詐欺案未到案執行遭通緝,改由陳姓妻子接任理事長,蕭男則化名「黃嘉全」擔任協會助理,胞妹蕭女也掛名常務理事,利用自身擔任模特兒的知名度參與勸募。
二○一九年起,蕭男、陳女委託行銷公司協助電話勸募、架設網站募款,至今年四月共募得善款二億五千萬餘元,三人購買名表、汽車、房產、支付個人消費等,侵占揮霍一億一千萬餘元,支付行銷公司一億三千七百萬餘元,僅一千餘萬元用於協會營運及公益項目,勸募必要支出比例遠超公益勸募規定。
因公益團體捐贈收支報告須向主管機關備查,蕭男利用從事直銷事業時掌握的客戶名單資料,過濾出高社經地位者,冒名虛列為協會理監事,並偽造名冊向內政部申報;期間他遭通緝,將房產登記妹妹名下規避查緝,另替妹妹製造假薪資金流,由妹妹以「年收百萬的協會工程師」身分向銀行詐貸五千餘萬元,用來支付蕭男債務。
檢方認定,三人分別涉違反個資法、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公益侵占、背信、藏匿人犯等罪,偵結起訴;檢方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包含名表一支、汽車七輛、房產二筆、現金一百萬元,其中四輛汽車已由行政執行署拍得二百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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